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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(学报编辑部)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实施办法
发布时间:2026-05-13浏览次数:10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图书馆(学报编辑部)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,规范权力运行,提高决策的科学化、民主化、规范化水平,根据《丽水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实施办法》及《图书馆(学报编辑部)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》,结合本部门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“三重一大”制度,即“凡属重大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,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”的制度。

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本部门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。决策必须遵循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的原则。

第二章“三重一大”事项主要范围

第四条 重大决策事项

1.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及上级重要会议、文件精神,落实学校党委、行政重要决定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方案。

2.部门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年度工作总结、重要改革措施。

3.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、修订和废止。

4.党建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、意识形态工作、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事项。

5.内设机构及岗位的设置、调整方案。

6.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岗位聘任、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、评优评先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。

7.重要业务合同的审定(除常规、小额合同外)。

第五条 重要人事任免与推荐事项

1.内部业务部门(科室)负责人的建议、推荐或调整。

2.人才引进的初步审议与推荐排序。

3.向上级推荐的各类优秀人才、先进个人或集体的遴选与推荐。

第六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

1.年度图书、期刊、数据库等文献资源采购方案。

2.重要设备、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项目。

3.重要库房改造、环境提升工程或设施设备维保项目。

4.与校外单位重要的合作与交流项目。

第七条 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

1.单笔支出在人民币5000元(含)以上的经费使用。

2.预算内单项支出金额虽不足5000元,但属于重点领域或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的支出。

3.各类各级预算的申报、内部经费分配方案、预算追加及重大调整(5000元及以上)。

第三章 决策程序与规范

第八条 会前准备程序

1.议题提出: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提出。

2.调研论证:涉及专业性强的事项,调研论证可行性。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,应征求工会或教职工代表意见。

3.沟通酝酿:议题在提交会议前,须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沟通,达成一致意见。

4.材料提交:议题材料及《重要(重大)事项报告表》须提前2个工作日报综合科,并分送至参会人员。

第九条 会中决策规范

1.参会要求: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。

2.汇报与讨论:由议题提出人作简要说明,与会成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。

3.逐人表态:会议记录必须逐一记录每位参会人员的发言及表态意见。

4.末位表态制:会议主持人应在其他成员发表意见后,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。

5.表决与决定:根据讨论情况,形成明确决议。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,应暂缓决策,待进一步调研沟通后再次上会。

第四章 监督检查

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的“三重一大”决议,由综合科负责督办,分管领导负责落实,执行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反馈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 

附件1.图书馆(学报编辑部)“三重一大”事项清单

附件2.重要(重大)事项报告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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