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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图书馆研讨室线上预约服务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6-09-16浏览次数:12

各位师生:

图书馆研讨室预约系统即日开始上线运行,全校师生可通过钉钉平台预约研讨室,用于学术研讨、小组讨论、小型会议、读书沙龙等活动。现将预约操作步骤及使用规则通知如下:

一、预约操作步骤(钉钉端)

1. 打开钉钉,进入【工作台】

2. 在【预约系统(图书馆)】选择【图书馆研讨室预约】入口

3. 选择预约日期,挑选研讨室,查看房间图片、容纳人数与开放时段,点击【预约研讨室】

4. 填写表单信息:单位部门、联系方式、使用人数、预约用途,选择是否使用设备,提交等待审核。

预约审核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 8:0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,其余时间不受理;不接受当日预约,最多可预约5日内的研讨室。

二、开放时间

四楼研讨室:每日8:20-21:00

五至八楼研讨室:每日8:20-17:00

节假日开放时间随图书馆大楼开放安排另行通知。

三、研讨室使用规则

1.研讨室使用人数为5人——50人,预约人数应为该研讨室可约人数的80%以上。

2.申请人对本次研讨室的使用负责。

3.不可代为预约,不得将研讨室转借他人使用。

4.使用前10分钟,预约人持钉钉审核结果至服务台或联系受理人办理使用手续。

5.已预约研讨室但无法履约时,请预约人提前一天取消预约。

6.文明使用设备,不得利用设备开展非法互联网活动。

7.设备调试务必在受理时间内做好协调对接。

8.爱护室内设施,保持室内环境卫生。

9.研讨期间不可大声喧哗。

10.自觉遵守研讨室使用时间,按照预约使用时间准时离开。

11.离开时确认门窗、电脑、空调等设备是否已关闭并带走属于自己的物品,若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
12.凡违反本规则者,工作人员有随时停止读者使用的权利。

13.如遇异常情况,请及时通报工作人员,切勿自行处置。

14.若上级部门因紧急重要事务需临时用研讨室,图书馆将进行紧急使用调配。在此情况下,已成功预约研讨室将被取消。

15.本使用说明最终解释权归丽水学院图书馆所有。

  四、违约管理

1.超过预约开始时间10分钟未使用,预约自动取消,预约人被记违约1次。

2.研讨室履约期内,到齐人数未满预约人数80%的,预约人被记违约1次。

3.违约累计达3次者,将暂停其随后30天的预约权限。

  五、其他

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。请各位师生合理预约、文明使用。

 丽水学院图书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6年9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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