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师生:
图书馆研讨室预约系统即日开始上线运行,全校师生可通过钉钉平台预约研讨室,用于学术研讨、小组讨论、小型会议、读书沙龙等活动。现将预约操作步骤及使用规则通知如下:
一、预约操作步骤(钉钉端)
1. 打开钉钉,进入【工作台】
2. 在【预约系统(图书馆)】选择【图书馆研讨室预约】入口
3. 选择预约日期,挑选研讨室,查看房间图片、容纳人数与开放时段,点击【预约研讨室】
4. 填写表单信息:单位部门、联系方式、使用人数、预约用途,选择是否使用设备,提交等待审核。
预约审核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 8:0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,其余时间不受理;不接受当日预约,最多可预约5日内的研讨室。
二、开放时间
四楼研讨室:每日8:20-21:00
五至八楼研讨室:每日8:20-17:00
节假日开放时间随图书馆大楼开放安排另行通知。
三、研讨室使用规则
1.研讨室使用人数为5人——50人,预约人数应为该研讨室可约人数的80%以上。
2.申请人对本次研讨室的使用负责。
3.不可代为预约,不得将研讨室转借他人使用。
4.使用前10分钟,预约人持钉钉审核结果至服务台或联系受理人办理使用手续。
5.已预约研讨室但无法履约时,请预约人提前一天取消预约。
6.文明使用设备,不得利用设备开展非法互联网活动。
7.设备调试务必在受理时间内做好协调对接。
8.爱护室内设施,保持室内环境卫生。
9.研讨期间不可大声喧哗。
10.自觉遵守研讨室使用时间,按照预约使用时间准时离开。
11.离开时确认门窗、电脑、空调等设备是否已关闭并带走属于自己的物品,若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12.凡违反本规则者,工作人员有随时停止读者使用的权利。
13.如遇异常情况,请及时通报工作人员,切勿自行处置。
14.若上级部门因紧急重要事务需临时用研讨室,图书馆将进行紧急使用调配。在此情况下,已成功预约研讨室将被取消。
15.本使用说明最终解释权归丽水学院图书馆所有。
四、违约管理
1.超过预约开始时间10分钟未使用,预约自动取消,预约人被记违约1次。
2.研讨室履约期内,到齐人数未满预约人数80%的,预约人被记违约1次。
3.违约累计达3次者,将暂停其随后30天的预约权限。
五、其他
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。请各位师生合理预约、文明使用。
丽水学院图书馆
2026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