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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开通座位预约系统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3-07浏览次数:512

图书馆开通座位预约系统的通知

各位读者:

为了进一步加强图书馆阅览座位管理,提高座位的使用效率,维护读者平等利用图书馆阅览座位的权益,有效解决占座问题,图书馆将于2023年3月10日正式开通座位预约系统预约规则(试行)如下:

 

图书馆自习座位预约规则(试行)

一、座位预约方式:

在线预约:钉钉-图书馆座位预约-选座-现场扫座位码签到后使用。

现场预约:钉钉-图书馆座位预约-现场选座-扫座位码直接使用。

二、座位预约系统规则

1、预约系统开放时间为6:30到2200,可预约3日内的座位单日续约次数:3取消次数:5次。

2、预约最短时间单位为1小时,一至三层自习区最长可预约15小时,其它楼层最长可预约4小时

3、预约开始时间30分钟内可入馆签到,超过预约开始时间10分钟后未签到将取消本次预约,并记违规1次。

4、签到成功后,允许在预约结束前30分钟续约2次,时长不超过4小时。

5、已使用座位的读者在离开图书馆前,如需要保留座位则需在系统中选择“暂离”,系统将该座位保留,常规暂离保留30分钟,餐时暂离保留1小时。读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并重新签到。

6、读者离开图书馆,如无需保留座位则需在系统中选择“退座”(需要在结束时间前退座)。

7、读者默认积分400分,每次违规操作扣除100分,每次正常履约加10分,若分值低于100分则自动列入黑名单,暂停系统使用权限3天。

以下情况属于违规操作:

1)预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馆签到且未取消预约;

2)暂离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回馆签到且未退座;

3)离开时未在系统中进行退座操作。

8.读者对违规记录数据和相关处罚如有异议,可到总服务台查询。

9.图书与信息服务中心对本规则有最终解释权。

 

使用要预约,预约要签到,

离座要暂离,用完要退座。

温馨提示:

1.禁止使用他人钉钉账号、代签等任何非正常手段进行预约、签到等操作,如有违反,图书馆将立即停止其预约功能。

2.自习座位使用前请先预约。预约读者拥有其预约座位的优先使用权,敬请没有预约的读者主动将座位让给已预约的读者。文明自习、杜绝“霸座”现象从我做起。

3.馆请随身带走自己的物品,以免丢失。

试用期间,图书馆会密切关注预约情况并不断优化管理,欢迎各位读者使用预约系统到馆阅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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